解读|关于《开发区·铁山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08-26 19:11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解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5-08-26 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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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起草背景

当前,开发区·铁山区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阶段,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在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知识产权作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核心无形资产,其价值转化潜力巨大。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能够有效盘活企业知识产权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为企业技术研发、产业化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为规范和推进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启动本《办法》的起草工作。

二、主要政策依据

依据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黄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黄市监〔2023〕18号)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概况

《办法》共五章十九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制定目的为推动知识产权与金融融合、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等,依据黄石市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界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定义(本区企业以专利、商标等财产权出质获贷);确立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与各级银行的协作及风险分担机制。

第二章质押融资条件、程序和方式(第四条至第十二条):核心操作规范。资金限用于生产经营(禁止违规投资);质押知识产权需权属清晰等六项条件,明确十种不予办理情形;规定两种融资方式(直接质押给金融机构、经担保/保险机构担保后质押);规范流程:授信审查→签合同→质押登记(共有需全体共有人同意)→资料备案(15个工作日递交,主管部门7个工作日登记)→证书移交。

第三章风险分担(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构建多元体系。建立企业白名单并常态化银企对接;金融机构监控资金(单笔超100万备查)、审核企业资质;引入保险机构覆盖评估失误等风险,实现企、银、保三方共担。

第四章监督及处罚(第十六条至第十八条):强化责任约束。明确部门监督职责;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违规用款主体,追回资金并限制补助,涉嫌犯罪追责;对公职人员违规履职依规追责。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明确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