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为规范有效开展开发区·铁山区产业工匠项目化培训工作,进一步以“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模式援企稳岗助就业,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补贴性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8号)、《关于大力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积极探索开展项目化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5〕9号)等文件精神,拟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承训机构开展一批项目化培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项目
1.培训规模。本次遴选的承训机构主要承接开发区·铁山区产业工匠项目化培训,包括装备制造、电线电缆操作工、焊工、工程机械装配调试、电工等5个项目(附件1),计划培训2820人。
2.培训课时。针对“九类人员”的就业培训职业工种课时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补贴性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8号)文件执行,针对企业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按照不少于20课时标准执行,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不少于1年的课时标准执行,技师培训按照有关职业(工种)国家标准执行。
3.考核评价。承训机构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评价,根据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数及就业情况给予补贴。
二、培训对象
产业工匠项目化培训对象面向有劳动能力、有培训和就业意愿,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各类劳动者,包括:
(一)开发区·铁山区企业在岗职工,并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二)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工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失地农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含社区矫正对象)、戒毒康复人员(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以及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九类人员”)。
三、培训要求
产业工匠项目化培训对象包括企业在岗职工、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人员。针对“九类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及课时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关于印发〈黄石市重点产业职业培训指导目录〉的通知》(黄入社函〔2021〕175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有新文件发布,自新文件发布之日起,相关内容应严格按照新文件执行)。针对企业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按照不少于20课时标准执行;技师培训按照有关职业(工种)国家标准执行。申报“九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项目的机构需为经人社部门认定的职业培训定点机构。
四、遴选流程
1.申报。请符合条件的机构(企业)在申报期内向我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2.评审。我局将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培训能力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培训课程项目和承训机构。
3.公示。评审结果将通过线上或线下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开班。
五、申报材料
1.《开发区·铁山区产业工匠项目化培训申报书》(附件2);
2.独立法人证书及复印件;
3.近年来承担主要培训项目的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单位简介、开展职业培训工作特色、成效和亮点等(1000字以内);
4.培训机构的资质证件等其他佐证材料。申报“九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项目的机构需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还需提供学员结业后就业安置方案和理论教材样本。
5.开发区·铁山区产业工匠项目化培训诚信承诺书。
六、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 2025年9月23日至9月27日
2.申报地点: 开发区·铁山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1楼大厅
联系方式:潘旭峰 0714-6390873
附件:1.开发区·铁山区2025年产业工匠项目化培训计划表;
2.开发区·铁山区产业工匠项目化培训申报书;
3.开发区·铁山区产业工匠项目化培训诚信承诺书。
开发区·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