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规定,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明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负责非法集资行政处置工作,并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9日
日期:2026-10-30 17:00 来源:区党政办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62968 | 主题词 | |
|---|---|---|---|
| 发文单位 | 区党政办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
| 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 发文字号 | 无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规定,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现明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负责非法集资行政处置工作,并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