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鄂东医疗集团制剂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要求,我公司就拟建“鄂东医疗集团制剂中心建设项目”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名称:鄂东医疗集团制剂中心建设项目
概况:该项目选址于湖北省黄石市黄金山新区医药工业园内,总投资3700万元。拟新建制剂大楼一栋,地上4层,建设多条制剂生产线,产品为25类中药制剂和29类西药制剂。配套建设水、电、汽等辅助工程;新增与该制剂生产线配套的消防、工业卫生和安全生产等设备和设施。
污染防治设施:废气拟经抽风装置及管道集中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外排;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理,工艺废水主要为有机废水,本项目拟新建废水处理站一座,厂区废水处理站对废水进行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汪仁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新增噪声污染源选用先进的高效能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防震、减噪、隔音措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清洁生产评价—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分析项目与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进行全面的工程分析,提出污染防治、风险防范及清洁生产措施,得出是否具有环境可行性的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可以对和本项目有关的事项,包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环境保护、选址及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等方面提出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鄂东医疗集团
联系人:尹其昌,联系电话:13986598204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武汉华咨同惠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煦晴,联系电话:15827637799
公告发布单位:鄂东医疗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