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黄石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建成鄂东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中共黄石市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对“十三五”发展的总体部署,深入研究了“十三五”时期黄石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就制定黄石市“十三五”规划提出以下建议。
一、“十三五”时期黄石面临的发展环境
(一)“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十二五”时期是我市转型发展取得重大突破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市委深入贯彻全省“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牢牢把握“三维纲要”,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主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面推进转型发展,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5.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9.7%,全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年均增长12.1%、12.7%。产业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实现提档升级。实施并加快推进大冶湖生态新区建设,市域一体化发展格局逐步形成。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主要节能减排目标全面完成。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发展活力显著增强。对外开放更加深入,保税物流中心建成并运行,黄石新港开港,沿江开放开发加速起势。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发展水平稳步提升,扶贫攻坚力度加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推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提升。城乡精神文明创建富有成效,法治黄石、平安黄石建设扎实推进,社会持续保持和谐稳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扭住制约黄石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问题,主动转方式、调结构、增活力,黄石的产业结构、城市格局、发展动力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大冶市成功跻身全国百强县(市)并实现“四年四进位”,阳新县连续两年获得全省县域经济进位奖,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全面提速,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争先进位,全市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十三五”时期黄石发展面临的形势。“十三五”时期是黄石转型升级的关键期、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的开拓期,是加快发展的“足金五年”。从国家层面看,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这既为黄石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的机遇,也形成了倒逼的压力。特别是“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我市加快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新格局,在更大范围扩大开放、配置资源。从全省层面看,我省实施“两圈两带一群”和“一主两副多极”战略以及武汉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我市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了有利契机。从自身层面看,近年来我市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转型发展在经历了阵痛后逐步焕发出新的活力,特别是随着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大冶湖生态新区建设、沿江开放开发等系列开创性工作的加速推进,必将全面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升级的巨大动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发挥重要促进作用。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正处在深入推进转型的关键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仍然突出,主要是:经济总量不够大、结构不够优,新兴产业的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创新要素聚集不足、创新驱动能力较弱;新的经济增长点培育不足,特别是能够引领和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项目不多;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任务艰巨;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改革举措落地需要下更大功夫;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等都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党员干部思想观念、开放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方法不适应新常态要求,办事效率不高、发展环境不优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纵观发展大势,黄石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准确把握“足金五年”的深刻内涵,准确把握阶段性特征和新的任务要求,统一思想认识,保持战略定力,积极引领新常态,奋力开拓黄石发展新境界。
二、明确“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十三五”时期黄石发展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推进经济社会深度转型,全面提升区域性中心功能,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2049年基本建成现代化特大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委确立的“十三五”发展目标要求,力争到2017年实现如期脱贫,到2018年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十三五”末把黄石建设成为鄂东区域性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重要战略节点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到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在2015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过万亿元。服务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上升至45%、20%,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5。
——区域性中心功能全面增强。到“十三五”末,全市建成区面积超过15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5%,城市空间布局和功能进一步优化。建成区域性先进制造业中心、创新创业中心、物流中心、消费中心、金融中心、大数据中心、科教文化中心、医疗服务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和高端要素集聚功能显著增强。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6%。社会保障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全面提高,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市。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普遍提升,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经济发展速度。
——各方面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全面深化改革、各项试点工作取得制度性成果。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
要实现以上目标,最根本的是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三维纲要”,以理念的领先促进发展的领先;最关键的是要结合黄石实际,真正把“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具体化,把“三维纲要”的内涵项目化,毫不动摇地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毫不懈怠地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始终保持战略定力,竞进提质、奋勇争先,不断开拓城市发展新境界。
坚持生态立市是解决资源型城市转型最突出、最根本矛盾的现实抉择,也是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客观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把生态立市写在发展的旗帜上,强化生态保护和资源节约,培育绿色产业和生态文化,建设美丽黄石,坚定不移地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坚持产业强市是推动黄石发展的根本动力和根本支撑。我们必须坚持产业第一,着力扩大产业规模、提高产业素质、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升产业创新力、集聚力、竞争力,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筑牢黄石发展基石。
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是全市人民的共同追求,是城市转型发展必由之路。我们必须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久久为功,大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内涵,坚持不懈地朝着大而强、大而美、大而优的现代化特大城市迈进。
三、坚持创新发展,增强产业强市新动力
坚持产业强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努力打造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家。
(一)构建创新型产业格局。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产业深度转型的重要导向,大力振兴“黄石制造”、提升“黄石服务”,加快形成具有持续竞争力和支撑力的特色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核心产业集群。深化“黄石制造2025”,加快突破技术链、价值链、产业链关键环节,加快“黄石制造”向“黄石创造”、“黄石智造”、“黄石品质”升级,构建上中游衔接配套完善的产业体系。打造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电子信息3个千亿元产业集群,装备制造、生命健康、整车和汽车零部件3个500亿元产业集群,新型建材、新能源、纺织服装、化工4个200亿元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特钢和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生命健康产业基地、节能环保产业基地,打造区域性先进制造业中心。
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着力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核心企业。大力推进金融服务、商贸物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工业设计、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健康养老、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向高端发展,提高服务供给水平,打造区域性消费中心。突破性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物流平台和物流企业集团,加快打造区域性物流中心。大力发展特色旅游,打造武汉城市圈重要旅游目的地。突出金融业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地位,以武汉城市圈金融服务一体化为契机,大力推动金融业扩充数量、延伸触角、拓展业态、创新发展,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推进大宗商品交易线上线下一体发展,加强要素市场建设,增强经济活跃度,创建国家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积极推动农业现代化。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快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休闲观光农业和农业农村电子商务。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农村经营体系、农产品流通体制等改革,盘活农村资源,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新经济新业态。实施“大数据”战略,抢抓“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和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机遇,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开通宽带网国际出口,努力建设区域性大数据中心。推进先进信息技术和通信手段实现城市智慧化管理和运行,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加快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促进产业组织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
(二)构建产业主导型创新体系。积极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推动创新要素向产业聚集,加快构建区域性创新创业中心。强化企业创新主导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科技专项。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科技活动全覆盖,围绕主导产业集群创建一批高等级研发平台、检测中心。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支持企业创新,设立多层次投资基金。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建设大冶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黄石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积极对接武汉东湖高新区,推动跨领域、跨行业、跨地域协同创新。壮大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规模,建立市场化产学研合作机制,畅通成果转化通道。大力支持在黄大专院校围绕产业发展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建立黄石高新产业投融资公司。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新兴产业人才扶持计划”、“东楚英才计划”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健全知识价值导向和市场化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注重科技惠民,大力普及科学技术,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按照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要求,把“磁湖汇”众创空间打造成全国一流的众创空间。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创办创客空间等各类新型孵化器,建设一批连片创业街区、创业园区,建成省级以上创新空间10家。大力弘扬创新文化,支持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和赛事。
(三)构建创新型体制机制。坚持市场决定取舍,扎实推进结构性改革,加强重点领域改革攻坚,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市场配置要素的改革,促进人力、技术、资源、资金等有序流动。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推动城市管理市场化改革。推进国有农场企业集团化改革和供销体制改革。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供给侧改革,建立健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行动计划和长效机制,提高市场主体供给质量和效率。建立产业链发展基金,对接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基金,着力形成一批新、优、绿色且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升民营企业家素质,培育新生代企业家,壮大企业家队伍。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加快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发挥大数据对改革“精研判、优决策”的作用,完善政府统筹协调和决策咨询机制。统筹整合要素资源,加快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步伐,全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强化专业投融资公司功能。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科学、高效、透明、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健全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体系。
四、坚持协调发展,构建市域发展新格局
坚持市域一体、城乡统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重、军民融合,增强发展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一)推进市域一体发展。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健全市域一体体制机制,推进城乡一体统筹发展、基础设施延伸拓展、公共服务均等平衡。推进城乡布局一体化。提高城市建设的系统性,强化“全域黄石”理念,着力破解行政区划、地域管辖制约重大项目布局、连片开发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优化市域空间布局,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以大冶湖生态新区为主核,带动黄石市区与大冶城区、阳新城区、重点村镇一体化发展。支持各县(市)区发挥优势、争先进位,加快融入市域一体化进程。大力推进镇域经济特色化、特色经济产业化,鼓励引导一批重点中心镇组团建设卫星城,建设一批富有黄石特色的美丽乡村。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围绕发展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着力推进轨道交通、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建设,构建现代立体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零换乘、全覆盖。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治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推进“韧性城市”建设,加强城市设计、城市修补和城市景观建设,推动城乡配套设施对接、互联、融合。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用水、管水、治水能力。有序推进城区更新改造、精细化治理,深化城镇综合治理,切实改善城乡居住环境。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向城镇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提高基层教育、卫生、文体、社会保障、就业、人口计生、公共交通等公共事业建设和服务水平,全面构建多层级、多元化、网络式“公共服务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二)加快大冶湖生态新区建设。全面推进大冶湖生态新区“大开发、大建设、大提升”,打造支撑黄石未来发展的产业新区、城市新区、生态新区。加快建设产业新区。聚焦新兴产业,大力推进产业链条向高、终端延伸,打造东湖高新区产业配套首选基地和中部地区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加快发展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临港产业和现代物流业,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打造高端服务业聚集区。加快建设城市新区。坚持规划先行、路网先行、公建先行、生态先行,统筹推进大冶湖生态新区功能配套、精细建设。全面形成与现代化特大城市中心区相匹配的城市交通、市政设施、公共服务、文化娱乐、生态环保、能源供给、信息网络、防灾应急等综合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生态新区。按照生态化标准建设新区,打造“生态绿叶”,建设城市绿心。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分步实施退耕还湖、退耕还湿工程,恢复大冶湖生态功能。在北岸建设生态型都市区,在南岸建设精品生态旅游区。推进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在全区域实现能源资源绿色循环低碳利用。
(三)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切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努力建设文化强市。增强先进文化的凝聚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教育武装党员干部,用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深化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宣传。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推进主流新闻媒体和新兴媒体建设。大力传播网上正能量,提高网上舆论引导能力。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全面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深入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创作生产更多反映黄石地域文化特色、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精品力作。强化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深度挖掘、大力弘扬工业文化、青铜文化和红色文化,推进工业遗产申遗,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拓展文化礼堂进祠堂活动,实现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加大文艺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建设德艺双馨的文艺队伍。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大力促进全民阅读,加快建设“书香黄石”。加大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力度。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源的对接,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和战略投资者,把黄石日报传媒集团、黄石广播电视台打造成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性现代传媒集团。推动“商旅文”融合发展,建设一批重点项目和示范区。突出地域特色,大力推进殷祖古建、阳新采茶戏、阳新布贴、大冶汉绣等非物质文化产业化发展。加强文化产业聚集区建设。
(四)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扎实做好双拥工作。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增强国防动员能力,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大力推进人民防空建设。
五、坚持绿色发展,展现美丽黄石新形象
紧紧抓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机遇,坚持生态立市、绿色惠民,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黄石。
(一)持续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源头治污,加强生态修复治理,实现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深化污染减排。深入开展“治水、治土、治气”专项整治,巩固和深化在城区边、集镇边、干道边、长江边、湖泊边实施绿化、洁化、美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大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全面覆盖和稳定运行。加强工业废水排放管网建设,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提升城市绿量。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大力推进“绿满黄石”行动,全面提高绿化覆盖率。更加注重植被自然特性改善城市绿化结构,追求综合环境效益的最大化。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制度,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增强森林资源生态能力。努力把网湖建设成为国家湿地保护区、磁湖建设成为国家湿地公园、黄荆山、七峰山建设成为国家森林公园。加强生态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建设。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高水平打造城市景观大道。全面实施“城市背景墙”治理工程,实现市域开山塘口治理全覆盖。实施矿山复绿工程。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完成磁湖、青山湖、富河等重要湖泊河流综合治理和美化,加强大冶湖、网湖、保安湖等湿地保护与修复,实现重点湖泊主体水质明显改善。
(二)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加快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着力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产业体系,形成生态与经济社会和谐共生的发展格局。加快发展绿色产业。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构建环境友好的绿色产业体系。推进污染治理、矿山生态恢复、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等生态建设项目产业化,依托生态优势发展园林绿化、健康养生、休闲旅游等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循环经济,培育一批节能环保优势企业和环保产业基地,建设一批循环低碳试点示范工程,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实施“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循环经济产业园,争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以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为契机,加快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风力发电、地热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争取区域性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落户黄石。
(三)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坚持节约优先,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加快建设“两型社会”。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节约集约利用水、土地、矿产等资源,加强全过程管理,大幅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切实抓好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深化矿业权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深入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确保单位GDP能耗逐年下降,不断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坚持每年由一个县(市)区举办一届市级园林博览会机制,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居民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家居,推进政府绿色采购、绿色办公。大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
(四)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按照创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要求,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为引领,全方位建立健全生态保护、治理、建设、管理、考核、追究等制度。落实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完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加强环保警察机构建设,强化环保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完善生态共建制度。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引导,大力宣传弘扬生态文化。完善环保信息公开和举报机制,构建全民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体系。
六、坚持开放发展,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大力实施开放先导战略,全面深化对内对外开放,着力打造内陆沿江开放高地和湖北东向开放桥头堡。
(一)加快沿江大开发。加快黄石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打造对外交流合作的开放带、现代产业密集带、新型城镇连绵带、沿江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增强对鄂东、皖西、赣北区域的辐射带动功能,建设全省沿江经济新增长极和长江经济带重要战略节点城市。加快推进“以港兴市”。大力推动黄石新港、保税物流中心、大冶湖生态新区联动发展,加强与武汉港分工协作,加快发展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临港产业和现代物流业。统筹推进沿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互联和产业协作配套,加快建设综合保税区和亿吨大港,建设长江中游现代物流和外贸中转枢纽港,打造长江中游新兴产业走廊。加强沿江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港区城一体,高效利用沿江岸线资源和腹地资源。加快黄石沿江公路建设,建成棋盘洲长江大桥和武穴长江大桥,抓好一批货运仓储、货运专线、专用管网建设,建设公铁水一体化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主动对接武汉自贸区发展,全面融入长江大通关体系。
(二)发展开放型经济。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引进来、走出去”步伐,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持续推进产业链招商。完善产业链招商重点发展产业目录,积极开拓新产业、新业态。用好亿吨大港、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物流中心等招商品牌,瞄准国际、国内500强,引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加大与央企省企合作力度,积极融入央企省企产业链。创新招商方式方法,提高招商引资专业性和精准性。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加快建设钢铁、纺织服装等国家级出口基地建设,培育形成出口竞争新优势。推进新兴产业集聚区与出口基地一体化建设,创建省级、国家级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积极扩大服务出口和国际合作。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推进黄石制造、黄石服务“走出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我市优势产业、优秀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优质富余产能向外转移。规范提升对外劳务合作,外派劳务工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提升开放便利化水平。创新开放合作的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争创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创新开放体制机制。推进投资、贸易、金融、综合监管等领域制度创新,建立有利于合作共赢并同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优化投资环境。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专业化、国际化、规范化外商投资促进机制。以优化行政环境、市场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人文环境为重点,提升服务能级,营造有利于外商在黄投资的外部环境。加强区域战略合作。深化与武汉对接,加快与武汉一体化发展,打造光谷大道产业示范带,巩固提升黄石的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地位。推动鄂东区域性产业、科技、教育、金融、商贸、文化等领域合作。加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内城市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合作。
七、坚持共享发展,创造美好幸福新生活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扩大公共服务供给,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实现全市人民共同迈入小康社会。
(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精准扶贫、如期脱贫,产业富民、率先小康,市域一体、持续发展”的思路,坚持看是否改造土坯房,看是否改造好厕所和厨房,看致富能力和致富门路强不强,看就学、就医、养老有无保障“四看”标准,确保大冶市2016年、阳新县和开发区“两镇一区”2017年实现全面脱贫,确保“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目标落到实处。以精准扶贫工作为重要抓手,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建成老区库区精准扶贫示范带、美丽乡村展示带,开发区“两镇一区”精准扶贫样板带、美丽乡村体验带。完善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健全城市扶贫解困机制,对政策兜底人员实行高水平集中福利供养制度。
(二)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以增加一线职工工资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重点,深化改革,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和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全力助推居民收入增长。
(三)促进就业创业。继续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全民创业工程”,重点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农村创业富民、城镇失业人员创业、引进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力合理配置、有序流动。
(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以增强社会保障的公平性、衔接性和可持续性为原则,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强化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为重点的基本保障,在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向人群全覆盖的目标迈进。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基本建成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险体系。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以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为基础,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辅助,以社会捐助、慈善资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大力支持慈善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建设市社会福利中心,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快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专业服务机构。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构建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的养老机构和服务体系。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健全完善棚户区改造政策,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任务。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住房保障的积极作用。深化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建设,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逐步改善城乡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
(五)加快社会事业建设。围绕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强政府职责,全面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优先投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提升水平、协调发展,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和公平度,提升普通高中发展水平,做强做优鄂东职教集团,增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产业结构的契合性,支持在黄高校深化综合改革,提高办学水平,构建灵活开放的市民终身教育体系,建成区域性科教文化中心。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区域、学校、群体之间的差距。落实学杂费减免政策,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以承办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为契机,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培育壮大体育产业,加快城乡基层体育设施建设,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倡导户外运动,着力打造“运动之都”。推进健康黄石建设。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高质量建设鄂东医疗集团,统筹推进城乡各级医疗机构提档升级,建成区域性医疗服务中心。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平安黄石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格局。多层次、多渠道加快建设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推进社区防控、街面巡控、内部管控、环城堵截、视频监控、高危人员监控、公共安全管控、特业管控、虚拟社会防控“九张防控网”建设,构建安全、安定、安宁的社会秩序。落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和调解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利益诉求。深化网格化管理模式,推进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精准化、精细化、便利化,构建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增强城乡社会自治和服务功能,创新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和服务。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八、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实现“十三五”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顺利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实干。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推动党的建设迈上新台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凝聚改革发展整体合力。
(一)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机制。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各级党委要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改进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把领导经济工作的立足点转到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上来。加强制度化建设,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
(二)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强化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志愿组织等,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开展工作制度,深化基层党务公开,全面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推行项目化管理,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深化“注重生态、执行力强”的要求,大力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提高专业化水平。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推动党校建设,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打造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善于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干部召回管理和回访教育长效机制,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党章意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求,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加大治庸治懒力度,有效治理为官不为,建设“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干部队伍。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五)加强法治黄石建设。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法治黄石建设。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推动城市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坚持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律师进社区(村)长效机制。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建好执法行政队伍、立法队伍、执法司法队伍和律师队伍。
(六)广泛凝聚发展力量。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激发人民群众主人翁意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能力,引领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支持各级人大依法履行职能,支持各级政协提高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实效。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
(七)确保“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落实。编制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本建议确定的目标要求、战略任务、重大举措。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编制好本地区的“十三五”规划,尤其要制定明确体现“五大发展理念”的指标,增强政府履行职责的约束性指标,注重可操作性,把全会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