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铁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组织和个人备案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6-06-25 17:52 来源:区民政局  

名称
索引号000014349/2026-35456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文号
文件分类 所属机构

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除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外,在本辖区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所有组织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中介机构等)。

二、备案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现有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到开发区·铁山区民政局进行备案。

三、备案流程

相关组织或个人携带相应材料到开发区·铁山区民政局,现场填写备案登记表(提供相关证照原件或副本备审核)。

(一)组织备案需提交:

1.《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

2.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 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资质证明(如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等);

6. 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明码标价公示情况(附照片或说明)。

(二)个人备案需提交:

1. 《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

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备案地点及联系方式

备案地点:金山大道189号磁湖高新大楼421室

联系人员:焦琳

咨询电话:0714-6391070

附件:1.《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

2.《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

开发区·铁山区民政局

                                2026年6月25日


开发区·铁山区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xlsx
殡葬个人备案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