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黄办文﹝2025﹞2号)的要求,目前反馈意见(序号32)已整改完成,并经市级验收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内容
弄虚作假问题多发。2022年、2023年,湖北省监测数据造假问题接连被国家有关部门通报。
二、整改目标
强化日常监管,加强重点排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规范重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行为,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三、整改措施
1.做好笔架山、铁矿礼堂等国控空气质量站点、磊山湖心省控水质站点的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安全隔离等保障工作,确保站点稳定运行;加大对人为干扰监测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巡查管控和宣传引导。
2.督促重点排污单位落实责任,加大对涉污染源自动监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工作。
3.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做好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现场检查,对弄虚作假、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依法查处并实施停止采信监测数据结果等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四、整改情况和效果
1.对笔架山、铁矿礼堂等国控空气质量站点安装电子围栏,并安排专人值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对磊山湖心省控水质站点安装了视频监控,并不定期开展巡查。截止目前,三个站点均未出现电力、网络通讯等中断情况,站点运行稳定。
2.通过召开在线监控异常提醒约谈会,对数据异常企业进行警示约谈,明确整改要求及法律责任;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在线监控异常企业开展现场抽测。2024年10月以来,召开在线监控异常提醒约谈会2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12家企业开展了现场抽测,监测结果均合格。
3.2024年10月以来,对辖区内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核查设备校准记录、视频监控留存及报告真实性,发现1家机构存在出具虚假报告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目前,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10万元,并没收非法收入0.042万元。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黄金山科技园金山大道189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714-6398116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黄 石 市 铁 山 区 政 府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