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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我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和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部门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区人大审查监督。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表1)
二、收入总表(表2)
三、支出总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九、项目支出表(表9)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10)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机关运费经费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建设局
2026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和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开发区·铁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订开发区·铁山区建设和交通运输的政策措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交通运输的建设;牵头组织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并联审查和建设工程并联验收;牵头组织开发区·铁山区建设、交通运输重大问题研究和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协调。
3.牵头编制开发区·铁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承担的建设任务、交通运输事业的资金年度计划;负责建设、交通运输资金的筹集、调度和拨付;负责开发区·铁山区建设、交通运输物资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核算。
4.承担规范建筑、建材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监督管理建筑、建材市场的责任;负责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建筑活动,负责培育和规范建筑、建材市场;负责建设工程报建、建筑材料的监督管理。
5.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规定;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负责开发区·铁山区项目的“九通一平”;负责开发区·铁山区综合配套建设(城市功能配套、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工作。
7.负责开发区·铁山区建设和交通运输的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开发区·铁山区农村交通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维护监督检查;负责建设、交通运输统计工作和信息化建设。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构成单位来看,建设局单位预算由单位本级预算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0个下属单位预算组成。科室设置有区建设局党政办、区建设局建设办、区建设局交通办、区建设局审批办。
(三)部门人员构成
部门人员构成:本单位人员合计 15 人,其中在职 15人 ,退休26人;在职人员编制情况:全额财拨编制 8 人、编外人员编内管 7 人。
二、2026年部门预算表










注:我单位无此项内容,本表无数据。
三、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度预算总收入32,589.72万元。比2025年减少7,378.3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943.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增加564.84万元。
本单位2026年预算总支出32,589.72万元。比2025年减少7,378.3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7,254.68万元,基本支出减少123.62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预算总收入是32,589.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24.7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65.00万元。比2025年减少7,378.3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943.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增加564.84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预算总支出是32,58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25万元、项目支出32,283.4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比2025年减少7,378.3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7,254.68万元,基本支出减少123.6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单位2026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1,524.72万元,比2025年减少7,943.15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0,047.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5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6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4.47万元。
财政拨款总支出21,524.72万元,比2025年减少7,943.1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7,819.53万元,基本支出减少123.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财政拨款总支出21,524.72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三、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科学技术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00万元,占本年支出9.29%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3,000.00万元,占本年支出13.94%
九、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14,511.25万元,占本年支出67.42%
十、农林水事务支出类2,000.00万元,占本年支出9.29%十一、交通运输支出类13.47万元,占本年支出0.06%
十二、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9.5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46.30万元、津贴补贴17.68万元、奖金 53.02万元、绩效工资12.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6.4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 8.22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06万元、住房公积金15.81万元、 退休费78.65万元、医疗费补助13.37万元;公用经费26.67万元:办公费 6.80万元、印刷费0.40万元、差旅费 0.5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工会经费2.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7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万元,与2025年“三公”经费相比减少4.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2025年相比减少4.5万元,主要原因:压缩经费,减少开支。
4、公务接待费0.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数20人。与2025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如下: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为0.4万元,系货物类采购预算金额0.4万元,采购复印纸21箱;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5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2 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二)机关运费经费:人均0.8万元,合计12万元。包含印刷费0.4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三)若公开表格中有空表的说明:
1、表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我单位无此项内容,本表无数据。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评价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6年度2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申报工作,重点项目是汪仁污水处理运行3,000.00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黄金山新区污水主干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3,030.00万元、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汪仁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2,500.00万元、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 10,000.00万元、S315省道可行性缺口补助3,000.00万元、木兰大道削方及边坡防护 900.00万元、供电工程1,500.00万元、市政设施项目-道路建设720.00万元、绿化工程500.00万元、两镇一区污水运行费2,000.00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2,000.00万元。根据省、市及开发区下达的文件要求,项目绩效目标主要围绕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维修维护,污水管网改造等方面,本单位从四个维度,多个指标量化本年目标数值来评价,自评均为通过。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款的资金。
2、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其他专用名词。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