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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我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和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部门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区人大审查监督。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表1)
二、收入总表(表2)
三、支出总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九、项目支出表(表9)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10)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必须包含以下三项,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机关运费经费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金山街道办事处2026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2、负责居民区、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3、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
4、配合市、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
5、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扬尘、扰民;配合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
6、协助有关部门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7、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社区创建活动。
8、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拥军优属、地区交通安全、人民防空等工作。
9、负责计生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统计、红十字会等项工作,依照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协助开展司法所工作。
10、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1、制定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
12、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
13、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14、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15、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加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16、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
17、安全监管职责(1)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本地区安全工作,制定本地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结合本地区特点,组织开展有关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容易发生事故的单位、场所以及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本地区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协调监督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消除隐患,处理事故,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负责以街道办事处名义举办的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负有主体责任。(3)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构成单位来看,大冶市金山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是实行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是行政单位,科室设置有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经济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大冶市金山街道办事处共有35人,其中退休4人,在职人员31人。本单位共有编制数47个,其中包括行政编17人,机关工勤0人,事业编30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1人,其中包括行政编14人,机关工勤0人,事业编17人。
二、202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三、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度预算总收入3027.40万元。比2025年增加555.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新增政府性基金项目,还建楼维修专项500万元;二、村级运转保障项目比上年增加54.89万元。
本单位2026年预算总支出3027.40万元。比2025年增加555.4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减少500万元,村级运转项目支出因工资发放比例调整有所增加。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预算总收入是3027.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7.4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万元。比2025年增加555.4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政府性基金项目,还建楼维修专项500万元;二是村级运转保障项目比上年增加54.89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预算总支出是302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05万元、项目支出2384.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比2025年增加555.46万元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新增政府性基金项目,还建楼维修专项500万元;二、村级运转保障项目比上年增加54.8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单位2026年财政拨款总收入3027.40万元,比2025年增加555.4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加500万元,村级运转保障项目增加54.89万元。
财政拨款总支出3027.40万元,比2025年增加555.4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还建楼维修项目500万元,村级运转保障支出因工资发放比例调整增加54.8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财政拨款总支出3027.40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61.41万元,占本年支出61.49%
二、外交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三、国防支出类3万元,占本年支出0.1%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五、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六、科学技术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36万元,占本年支出1.19%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九、社会保险资金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678.5万元,占本年支出22.41%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448.49万元,占本年支出14.8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3.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8.1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31.19万元、津贴补贴57.49万元、奖金163.37万元、绩效工资34.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9.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84万元、住房公积金48.04万元、离退休费11.6;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2万元;公用经费64.88万元:包括办公费12万元、维修(护)4.8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福利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5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万元,与2025年“三公”经费相比无变化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保有量2台,无增减变化。
4、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数0人。与2025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接待。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如下: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为28.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金额28.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服务类采购的预算金额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按照规定配置的普通业务用车;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二)机关运费经费:人均0.8万元,合计24.8万元。包含办公费12万元、维修(护)费4.8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三)若公开表格中有空表,要单独说明:我部门或单位无此项内容,本表无数据。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评价结果: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款的资金。
2、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其他专用名词。
本单位无其他专用名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