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6-01-29 15:44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索引号000014349/2026-06934 主题词
发文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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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我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和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部门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区人大审查监督。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表1)

二、收入总表(表2)

三、支出总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九、项目支出表(表9)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10)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必须包含以下三项,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机关运费经费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开发区·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是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是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落实经济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全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是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全区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调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推进国家级开发区发展工作。

五是提出并组织实施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落实参与区“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六是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拟订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组织拟订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贯彻落实国家、省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是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区级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市级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相关对口支援工作。

八是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区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是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国家、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是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全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是负责新能源行业管理及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参与编制和实施能源总量控制方案,承担能源保障供应、预测预警工作。组织推进全区能源重大设备和项目研发,协调实施重大示范工程。

  十二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三是牵头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提出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协调组织全区各成员单位实施。

十四是配合“四个十”科创工程和规上制造企业研发平台“清零”工程,积极引导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及产业创新中心;配合做好区内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开发区·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预算由单位本级预算和纳入预算汇编范围的 0个下属单位预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 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0个。

开发区·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下设10科室,分别是能源科、项目建设科、固定资产投资科、组织纪检科、价格收费科、服务业发展科、工业发展科、审批服务科、优化营商环境科、环资高技科。

(三)部门人员构成

开发区.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实有在岗职工人员14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4人(行政编5人,机关工勤编0人,事业编人员8人、编内管理编外在职1人),聘用人员0人,退休人员 6人(其中编内管理编外退休2人),共有人员20人。

二、202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三、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度预算总收入5880.74 万元。比2025年增加4791.1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超长期国债投资补助。

本单位2026年预算总支出5880.74万元。比2025年增加4791.1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超长期国债投资补助。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预算总收入是5880.7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0.74 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20万元。比2025年增加4791.1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超长期国债投资补助。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预算总支出是5880.74 万元,本,其中:基本支出330.87万元、项目支出5549.8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比2025年增加4791.1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超长期国债投资补助。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160.74万元,比2025年增加71.1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普通光伏补贴。

财政拨款总支出1160.74万元,比2025年增加71.1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普通光伏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160.74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23.74万元,占本年支出70.97%。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三、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科学技术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337万元,占本年支出29.03%

九、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 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十、农林水事务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十二、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0.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9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65.89万元、津贴补贴23.93万元、奖金76.08万元、绩效工资18.4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8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9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07万元、住房公积金22.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52万元:包括办公费9.70万元、公务接待1.5万元、印刷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工会经费3.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9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万元,与2025年“三公”经费相比减少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5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无此项开支。

4、公务接待费1.5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数150人。与2025年减少160人,下降50%,原因: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做到厉行节约、务实勤俭 。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如下: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为64.6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金额1.02万元、服务类采购的预算金额63.6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 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此项开支;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二)机关运费经费:

人均2.04万元,合计28,52万元。包含办公费9.70万元、公务接待1.5万元、印刷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工会经费3.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9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评价结果:

2026年,我单位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8个,全部纳入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金额支出829.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472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

1、发改专项370万元,总目标:一是高效完成各类规划编制工作,谋实产业发展、园区建设、产城融合等重点任务;二是做好项目评审服务,推行“一网通办”、全程帮办代办,提升服务效能,为区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全力抓好对上争取,力争完成省级以上政策66项,省级以上项目9项,中央(省)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等重大资金20亿元。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力争开发区营商环境评价实现争先进位。五是紧抓现代服务业,力争培育现代服务业企业进规9家,指标数据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2、光伏补贴126万元,总目标:通过光伏发电收益及补贴,帮助贫困地区居民增加人均收入,增加就业岗位;减少项目地区传统能源使用量,助力当地生态环境改善。

3、普通光伏补贴项目211万元,总目标:鼓励支持我区光伏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新能源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提高我区太阳能利用率,发展壮大我区光伏产业,为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贡献我区力量。

4、企业技术中心奖励170万元,总目标:兑现企业创新中心奖励,提升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企业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

5、援疆经费20万元,总目标: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切实做好对口新疆农五师产业聚集园区的建设工作。

6、人防遗留人员经费2.87万元,总目标:推动人防领域历史遗留问题逐项化解、动态清零。

7、超长期国债(制造业、工业和信息产业)4720万元,总目标:重点支持建材、机械、汽车零部件、轻工、医药(含医疗器械)、电子信息等行业改造升级,包括支持企业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提升工业设计中心、计量和检验检测中心、认证中心、共性技术平台、中试验证基地专业化、高端化、综合性生产服务能力等。

每个项目设置了三级绩效目标体系,各预算项目有明确的项目年度目标,同时设定了一级、二级、三级绩效指标,设置了产出、效益和满意度全覆盖绩效指标,设置了明确的绩效指标值便于绩效跟踪和目标管理,对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从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规范,指标设置基本合理;项目管理规范,制度执行有效,财务制度完善。我局认真落实专项资金使用要求,规范使用方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所有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均能较好实现。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款的资金。

2、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附件:

50-1.绩效目标批复表-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发改专项370万.xls

50-2.绩效目标批复表-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人防遗留人员经费2.87万元.xls

50-3.绩效目标批复表-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技术中心奖励170万元.xls

50-4.绩效目标批复表-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光伏补贴项目126万元.xls

50-5.绩效目标批复表-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普通光伏项目补贴211万.xls

50-6.绩效目标批复表-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援疆经费20万元.xls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