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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市民政局的有力指导下,区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民政“八个一”重点工作,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关键,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民政服务全过程,为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维培育,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1.深化法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慈善法》等民政领域核心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组织专题学习4次,开展研讨交流2次。建立局长办公会前学法机制,组织干部职工法治培训3场,覆盖120余人次,重点解读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领域政策法规,提升全员依法履职能力。
2.严格决策程序管理。修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流程,对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墓地规范化管理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全年审查重大行政决策 6 项,均通过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科学合法。
3.规范文件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制度,清理存量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废止2件、修改1件,确保政策文件合法有效、与时俱进。
4.落实普法责任制。围绕“中华慈善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活动2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答疑等形式,向群众普及社会救助、婚姻登记、养老服务等政策法规,覆盖群众1200余人次。在婚姻登记处、养老机构等服务窗口设置法治宣传角,常态化开展政策解读,提升群众法治知晓率。
(二)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民生服务法治化水平
1.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严格执行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标准和审核确认程序,通过入户核查、信息核对等方式严把资格认定关,全年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580户5284人、特困供养人员619人,每月10日前精准足额发放救助金,办理临时救助321户次431人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5003.37万元。率先推行社会救助承诺制试点,实现应救尽救,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费占上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总支出的2.7%,推动“物资+服务”救助模式落地。
2.规范特殊群体保障。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11名孤儿、13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月发放生活补助,对1114名困境儿童、760 名留守儿童实行“一对一帮扶”,引入“童伴妈妈”项目服务儿童16448人次,相关工作获全省综合考评第4名。精准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为1929名困难残疾人、3163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专项补贴,实施2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项目,为106名康复对象提供规范服务。
3.优化社会事务管理。依法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全年办理婚姻登记1590对,为520对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关系辅导,成功调解68对,婚登档案查询服务901次,实现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全省通办”。推进殡葬服务法治化,对2处墓地实行封闭管理,规范31处迁坟安置点管理,依法完成龙山人文生态园规划调整和松鹤园公墓选址审批。
4.强化社会组织监管。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完成41家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备案城乡社区社会组织881家,推动区慈善总会、安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获评4A级社会组织,区慈善总会全年筹集资金331万元,规范开展慈善服务。
5.规范行政区划管理。依法完成铁山鄂城线年度联检和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档案移交,启动20条道路命名更名程序,确保行政区划管理合法有序。
6.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制定民政领域执法检查计划,重点对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开展执法检查56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服务不规范等问题12个。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消防、卫健等部门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安全检查15次,筑牢民政服务安全防线。
(三)强化法治服务保障,提升民生福祉获得感
1.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在婚姻登记处、养老机构等场所设立调解工作室,建立民政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全年调解婚姻家庭、养老服务等各类纠纷86件,调解成功率95%以上。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受理群众诉求35件,办结率100%,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2.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 “放管服” 改革,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婚姻登记等政务服务流程,推行 “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政务服务便利度显著提升。全面公开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登记等政策流程和结果,全年公开政府信息82条,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3.推动试点项目法治化落地。依法推进民政部社会救助司——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推进现金救助与社区服务相衔接”试点项目,完善项目实施流程和监管机制,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为全国性政策推广提供实践经验。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不足
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多以发放手册、现场讲解为主,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个性化普法举措较少,宣传效果有待提升。原因是对特殊群体法治需求调研不够深入,普法资源整合和形式创新不足。
(二)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有待加强
民政执法涉及领域广、专业性强,现有执法人员多为兼职,缺乏系统的执法培训,对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监管等领域的执法精准度不足。原因是执法队伍建设投入不足,专业执法人才储备匮乏,常态化培训机制不够完善。
(三)法治与业务融合深度不够
部分干部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割裂看待,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社会救助审批等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原因是法治引领意识不够牢固,对法治政府建设与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联系认识不深刻。
(四)矛盾纠纷化解协同性不足
民政领域矛盾纠纷多涉及多部门职责,目前部门间协同化解机制不够健全,部分复杂纠纷化解效率不高。原因是跨部门联动机制不完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不够,未能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三、2025年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统筹谋划、督促落实的职责,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体系,全年召开专题会议3次,研究解决养老服务执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等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5个,做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带头依法履职
坚持重大法治事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年主持合法性审查会议4次,对6项重大行政决策亲自把关。主动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督促整改执法规范化、普法宣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矛盾化解等工作机制。
(三)推动示范引领
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养老机构、社区等一线开展法治宣传和政策解读14次,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理念,营造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以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更好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综合效益。
(一)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
1.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10-15家,组织实施新时代“银龄行动”。
2.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县级统筹指导、乡镇(街道)区域联动、村(社区)就近就便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3.促进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支持金山老年公寓创建五级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区福利康养中心,推进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照护。
(二)社会救助方面
1.加强部门协作,健全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每月10日前发放救助资金。
2.推广“物质保障+精准服务+发展支持”的综合救助模式,实现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有机衔接。
3.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费占上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总支出比例达到2.5%。
(三)社会福利方面
1.强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精准管理。
2.继续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 60%。
3.推动困境儿童从物资保障向精神关爱、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拓展。
(四)社会事务方面
1.加强婚姻登记处规范化、标准化改造。
2.加快龙山人文生态园(一期)建设。
(五)社会治理方面
1.培育科技类社会组织1-2家。
2.完善慈善组织体系,在镇街建立1-2个站点。
3.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前期研究。
4.推动一批城镇道路命名更名,启动乡村标准地名确认。
开发区·铁山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