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根据国务院、省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进程,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的有关文件要求,黄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努力构建具有黄石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并连续七年并将住房保障工作列入政府十件实事。2009年将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三改)和住房保障工作上升为“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黄石市实际情况,编制了《黄石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明确了五年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定了有关土地供应政策、财税金融政策等等,全面为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驾护航。
一、十二五期间棚户区改造实施情况
黄石市“十二五”棚户区改造工程计划搬迁20426户,共50个项目,其中黄石港区共15个项目,搬迁4445户;西塞山区共21个项目,搬迁12130户;下陆区共6个项目,搬迁1950户;铁山区共6个项目,搬迁1160户;开发区共2个项目,搬迁741户。计划改造棚户区11200套,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6700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4500套。
自2011至2015年上半年,黄石市城区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和垦区危旧房共搬迁住户25490户,超出规划搬迁(20426户)24.8%。其中:开发区搬迁10751户,占总搬迁户数的42.18%;西塞山区搬迁8976户,黄石港区搬迁2520户,新港物流园搬迁1570户,下陆区搬迁886户,铁山区搬迁787户。
“十二五”期间,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32805套,已竣工完成11895套,也已完成了十二五改造11200套的目标任务。已竣工完成的11895套的分布情况为:位居第一的是开发区改造完成4789套,占完成总量的40.26%;其次是西塞山区改造完成4382套,占完成总量的36.84%;再次是黄石港区改造完成1269套,占完成总量的10.67%;下陆区改造完成897套,占完成总量的7.54%;铁山区改造完成558套,占完成总量的4.69%。
二、“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
纳入“十二五”棚户区改造项目库的项目共计50个,目前共完成了27个,计划应搬迁10165户,实际搬迁10884户(在实际操作中,户数同规划有些许出入),占规划总量20426户的53.29%。其中正在进行场地平整的有1207户,已进入安置房建设阶段的有4782户,安置房已竣工交付的有4895户,则44.97%的已搬迁户已搬入了新房。
从改造完成情况看,西塞山区为典型的工矿老区,棚改任务较重,十二五期间,改造完成情况较好,共完成7045户,占城区完成总量的64.73%,占西塞山区规划量的58.08%;开发区需搬迁改造741户,实际改造完成1401户,超额89.07%,且均已进入安置房建设阶段;其他几个城区的完成情况相对较差,其中黄石港区完成了1249户,占规划改造量的28.10%;下陆区完成了593户,占规划改造量的30.41%;铁山区完成了596户,占规划改造量的51.38%。
储备项目表中的桃园村、枣子山小学、冶钢新下陆项目已纳入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中,共计完成394户,均已开工建设;另金鹰棚改、市交通局地块和弹簧厂地块均已实施,但为列入城区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
三、“十二五”规划未完成项目情况
纳入十二五棚户区改造规划项目库的50个项目中,其后河堤旧城改造项目、红旗桥旧城改造项目和华新路旧城改造项目已改造完成,但因项目自身原因未纳入城区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余下的20个项目已列入2016年、2017年改造计划中,共需搬迁9914户,其中列入2016年改造计划的项目有14个,共需搬迁7558户,列入2017年改造计划的项目有6个,需搬迁住户2356户。
列入2016年改造年度计划中的部分项目现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例如:人民街片棚户区、袁仓等项目正在实施征收调查、评估;市建村片棚户区、环湖路22号地块正在进行居民搬迁补偿工作。
四、棚户区改造中存在的问题
1、征收搬迁阶段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棚改项目推进慢。少数棚户区居民盼拆迁,但真正拆迁起来,期望值过高,要求过多,存在漫天要价的情况,导致项目推进较慢。部分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地块位置较偏远,征收成本过高,从经济角度分析,项目不可行,影响了征收部门改造的积极性。
二是涉企项目利益协调不畅。棚户区改造中涉及商业、工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征收补偿,其补偿标准和模式不够明确,企业负债、职工安置问题突出等多个问题,在进行协商谈判时很难达成一致,影响了棚户区改造的进度。
三是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现状建筑密度大,改造成本不断提高,未来开发指标受城市整体规划的限制,项目开发利润过低,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
四是国开行专项资金利用率不高。2014年,黄石市先后获得三批共计89.15亿元的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但棚改工作受多方面影响,三批贷款使用还不到5亿元。
2、安置房建设环节存在的问题
一是安置房建设进度缓慢。被征收人倾向产权置换,且意愿就地还建,货币安置比例过低,尤其在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时,还建套数多,安置房建设需要较长的周期,建设临时安置过渡房,资源浪费的同时,也不利于商品住宅的去存量。
二是土地手续不完善。西塞山工业园区、黄金山工业园区建设集中还建点,其农用地转用手续不到位,土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件办理难度大,还建房难以在市场上流通,被征收人的权益难以保障。
三是安置房品质不高。无论是集中建设的安置房,或是房地产开发中配建的还建房,政府或开发商不注重精细设计,抢抓施工进度,其建筑风格单一,户型不合理,小区档次低,绿化、健身等设施配套不到位,无专业的物业管理,整体档次偏低。
五、棚户区改造采取的主要措施
十二五期间,黄石市棚户区建设坚持政府主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大力引进社会资本进行建设,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超额完成了11200套的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大大改善了棚户区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完善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品位,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临其他省市棚户区改造标杆城市实地考察,并结合黄石市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推动棚户区改造,其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强化领导,高位推进。棚户区改造作为本市的一号民生工程,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为总指挥长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联系各个城区,跟踪督办项目推进进度,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各城区也对应成立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了市区两级由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四大家领导协同抓的工作格局,高位推进棚改工作。
二是政策亮底,公平公开。指挥部成立以来,相继出台《黄石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办法》、《黄石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奖励办法》等若干个政策性文件和《黄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拨付操作流程》、《黄石市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代筹代购房源操作流程》等工作规程,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政策体系和工作规范。
三是群众自治,主动参与。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相信群众,充分调动居民群众参与棚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借鉴学习成都市的棚改经验,全市重点项目均成立了由居民民主选举的棚改自治委员会,从棚改项目立项到房屋征收签约全过程由居民自己发动自己、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包保自己,实行全过程的自治管理,主动接受棚改发展目标的传导力。
四是严格考核,奖惩到位。市棚改指挥部每月召开项目推进会和举行一次项目拉练。谁英雄谁好汉,黄石日报见一见,当地主流媒体每月通报各城区项目推进进度,市政府列支5000万元用于征收工作创新和完成进度快、质量好的城区和单位。上半年已公开兑现590万元。黄石港区人民街片区960户居民在7月底可以拿到新房钥匙,下陆区省拖片区178户居民可望在2016年春节前乔迁新居,欢欢喜喜过大年。绝大多数棚改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
六、评估结论及建议
从改造数量上来看,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十二五期间,已竣工完成了11895套,超出了既定目标11200套6.21%;从改造项目来看,在编制黄石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城中村、旧城)改造年度计划时,综合考虑各城区的特点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存在项目替换的情况。
结合目前棚户区改造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创新房屋征收机制。进一步深化协商搬迁、价值补偿、先建后搬等征收新模式,尽快出台黄石地方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细则,探索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机制,通过实施老城更新升级、新城拓展与功能完善提供完备的法规依据。
二是修订棚改规划,细化年度计划。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启动、三年基本完成”的思路,拟在2015—2017年全部启动我市城区城市和工矿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项目。重点是2014年三批89.15亿元的国开行贷款项目和2015年计划申贷项目以及各城区(开发区、工业园区)自主实施的2013—2017年修订编制规划未启动项目。
三是完善配套政策。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配套政策,规范棚户区改造及房屋征收工作,并出台一系列的推进棚户区改造的配套文件,以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
四是拓宽棚户区改造融资渠道。下阶段计划启动的棚户区改造需要上百亿的资金,在继续申请国开行贷款的同时,需要扩宽融资渠道,建立多种棚户区改造建设模式,选取特色的棚户区项目打造PPP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