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黄环罚〔2026〕开铁3号

日期:2026-08-05 11:23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索引号000014349/2026-44746 主题词
发文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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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案件名称:湖北三争模具有限公司违反大气管理制度案

被处罚人名称:湖北三争模具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处罚人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处罚内容:叁万捌仟元整(¥38000元)罚款。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