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案件名称:陈淮江违反环保管理制度案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陈淮江
主要违法事实:担任中国十五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黄石分公司车间负责人并全权负责“新建喷漆线”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期间,该公司“新建喷漆线”项目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使用。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处罚人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处罚内容:伍万元整(¥50000.00元)罚款。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