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铁山区环保局对黄石市鼎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决定-铁环罚【2019】03号
案件名称:工模具钢生产线改造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且噪声超标排放。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黄石市鼎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卫书月
主要违法事实:工模具钢生产线改造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罚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铁山区环境保护局开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铁山区地方财政库款。
处罚内容:对公司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对公司厂长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铁山区环保局
处罚日期:2019年4月23日
铁山区环保局对黄石禾鑫矿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决定-铁环罚【2019】07号
案件名称:黄石禾鑫矿业有限公司矿石破碎生产线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黄石禾鑫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移胜
主要违法事实:黄石禾鑫矿业有限公司矿石破碎生产线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罚人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铁山区环境保护局开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铁山区地方财政库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万整
决定作出机关:铁山区环保局
处罚日期:2019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