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汪仁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汪仁镇陈仕榜水库申请降等的函》(汪政文〔2025〕1号)及相关申请资料收悉。开发区·铁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了《开发区·铁山区汪仁镇陈仕榜水库降等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审会,《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基本同意陈仕榜水库的降等评估报告。按照水利部《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18号)以及《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SL605- 2013)要求,认为陈仕榜水库符合降等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仕榜水库位于开发区·铁山区汪仁镇分水岭村,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并兼有防洪等综合效益的小(2)型水库。水库于1965年11月开工建设,1966年1月竣工蓄水。水库库区承雨面积为1.45km2,总库容21.76万m³,有效库容13.65万m³,水库坝型为均质土坝,设计洪水位81.80m,校核洪水位81.92m,正常蓄水位81.24m,该库按十年一遇标准设计,五十年一遇洪水标准校核。水库原有灌溉面积800亩,保护人口500人,现状灌溉面积已被征收,水库现状无灌溉功能。
二、降等依据及理由
(一)降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8号文件《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的规定,陈仕榜水库符合该条令第七条中的第(三)条,“原设计效益大部分已被其他水利工程代替,且无进一步开发利用价值或者水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能满足库功能萎缩已达不到原设计等别规定的。”应予以降等。
依据《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SL605-2013)中有关规定“因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原设计的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等功能需求降低或被其他工程部分替代,现状实际功能指标达不到水库原设计工程规模的。”应予以降等。
(二)降等理由
1、水库灌溉面积减小,经过现场勘察,并与当地政府及村委沟通了解水库现状情况,因当地建设发展等原因,得知水库原有灌溉面积已全部被征用,目前水库已经丧失灌溉功能。现状实际功能指标达不到水库原设计工程规模。
2、水库降等后总库容为9.23万m³,对水库现状功能无影响,且水库降等为山塘后运行管理成本降低,有利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水利部《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SL605-2013)和水利部《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18号令)有关规定和要求,陈仕榜水库符合降等条件。
三、降等实施方案
(一)降等措施
1.降低溢洪道堰顶高程,溢洪道拆除重建。将溢洪道堰顶高程降低至76.00m,溢洪道拆除后新建进口段、控制段、泄槽段。
2.溢洪道拆除重建过程中会局部破坏现状大坝迎水面及背水面护坡、坝顶混凝土路面等,溢洪道建设完成后恢复局部破坏的水库设施。
(二)降等后管理
汪仁镇人民政府要按照陈仕榜水库降等实施方案,确定相关责任主体,制定相应运行调度方案;陈仕榜水库降等后,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我局将做好陈仕榜水库工程资料移交工作,工程技术档案应移交给汪仁镇人民政府长期保存。降等管理措施如下:
1.管理体制
陈仕榜水库降等为山塘后,所有权、防汛责任主体及主管部门均为汪仁镇人民政府。汪仁镇人民政府接收后,应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管理责任和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
2.工程运用管理
水库降等为山塘后,管理单位应制订具体明确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职责,建立巡查制度并做好巡查管理,同时做好山塘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确保山塘安全运行。
3.制定洪水防御应急预案
水库降等为山塘后,汪仁镇人民政府应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山塘防洪应急预案,防洪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明确的防御应急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制;
(2)落实信息传递和报告制度,加强决策的制定与执行;
(3)建立抢险队伍,做好抢险物资准备;
(4)制定山塘的下游人员转移应急措施;
(5)应急预案的检查和落实。
为做好山塘洪水防御工作,确保山塘安全度汛,保护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山塘各项设施运行时,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发挥综合效益,在汛期必须服从汪仁镇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4.山塘的监测工作
保留原有的雨水情监测系统,妥善维护好监测设备,确保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四、工程验收要求
根据《评估报告》相关内容,汪仁镇人民政府需对陈仕榜水库降等工程措施组织专项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工程措施专项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应上报我局,我局组织技术审查后方可实施,施工工期应根据专项设计方案设计工期严格控制,工程措施实施完成后整理验收材料报我局组织工程验收。我局将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等规程规范对其进行组织工程验收。
开发区·铁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