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介:
支持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开展就业见习。对吸纳见习人员的企业,按照黄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企业见习补贴,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见习期满当期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留用人数再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补。
申报对象:
对吸纳16岁—24岁失业青年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企业。
补贴标准:
按照黄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企业见习补贴
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留用人数再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
申报资料: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或银行流水清单、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毕业证书。
办理流程:
见习基地根据当年接收的见习人员情况,按年度据实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
服务网点及热线:
开发区·铁山区:金山大道189号磁湖高新二楼205室,电话:0714-63908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