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儿童权益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我区现有幼儿园24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9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所,营利性民办幼儿园1所,幼儿园均配套自营食堂,全面落实园内供餐保障,常态化在园就餐幼儿5000余人。
一直以来,区教育局始终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底线工程、安全重点工作抓实抓细,常态化推进幼儿园食品安全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管理。目前,全区24所幼儿园已全部接入市场监管部门“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级岗位管理制度,构建起教育局行业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专项监管的双重监管体系。幼儿园食堂累计布设高清监控设备72台,全面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对食材加工、食品留样、餐食备餐等关键环节实施24小时可视化、全流程动态监管,从硬件层面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二、提案建议落实情况
(一)常态化开展突击抽查,实现全园检查全覆盖
我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精准对标提案建议,建立常态化、全覆盖食品安全督查机制。2026年以来,已对全区24所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4次,并通过“四不两直”突击检查模式开展检查,杜绝走过场、形式化检查。截至目前,累计排查梳理食品安全隐患问题12个,完成问题整改12个,整改率100%。针对隐患问题高发的若干所重点幼儿园,我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委托具备合法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开展食材原料、餐饮餐具、园内饮用水等专项抽样检测,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深挖问题根源、压实主体责任,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彻底清零各类食品安全风险。
(二)健全考核奖惩机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我局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年度办园质量评估体系和园长年度绩效考核核心内容,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明确规定,凡幼儿园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出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的,当年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根据事故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对涉事幼儿园作出约谈警示、评级降级、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园许可证等处置,从严压实幼儿园办园主体责任。
同时,建立常态化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机制,每学年组织开展全区幼儿园园长、后勤分管负责人、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专题培训,邀请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行业主管部门专家授课,围绕食材采购、加工操作、食品留样、卫生消杀、应急处置、法律法规等重点内容开展系统化培训,培训后组织统一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一律暂停上岗,必须完成补训补考、考核合格后方可履职,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2025年组织食品安全专题培训1次,线上培训4次,组织幼儿园园长、后勤分管负责人、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考试,合格人,合格率100%。2026年组织食品安全线上培训4次,拟于9月左右组织线下培训考核。
(三)完善公开公示机制,畅通多元监督举报渠道
我局全面推行幼儿园食品安全透明公示制度,明确要求各幼儿园在校园门口、食堂入口等醒目线下位置,以及班级家长群、校园公众号等线上平台,统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专栏,常态化公开公示核心信息,具体包括每周科学带量食谱、食材采购渠道及供货商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每日食品留样记录、日常安全检查结果、食材检验报告等内容,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同时,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出台专项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公开公示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及线下举报地址,全面畅通家长、园内教职工、社会群众线上线下多元举报渠道。鼓励内部从业人员发挥一线监督优势,主动举报食堂食材采购、加工操作、卫生管理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严格依法依规从严处置,并对有效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构建全民监督、全程监督的良好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我区幼儿园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恶性事件,但校园食品安全无小事、风险防范无侥幸,幼儿食品安全事关千万家庭切身利益,是守住教育民生底线、保障幼儿健康成长的核心关键。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落实本次提案各项建议,始终紧绷食品安全之弦,持续深化幼儿园食品安全常态化、精细化、全链条监管。进一步压实幼儿园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细化各级岗位监管职责,持续健全“部门监管+第三方检测+家长参与+社会监督”四位一体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紧盯食材采购、储存加工、餐食留样、餐具消杀、人员管理等全流程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专项督查、宣传培训,坚决防范化解各类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方位筑牢我区幼儿园食品安全防护网,切实守护全区幼儿“舌尖上的安全”。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欢迎继续关注并指导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