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永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年度预算中增设“党建工作经费”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心系基础教育党建发展,对我区中小学党建经费保障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结合区级财政收支现状、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及教育经费统筹安排实际,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中小学党建经费现有落实情况
根据黄开铁办函〔2023〕1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区已落实党建经费由各校在年度部门预算内统筹列支的管理模式。现因《黄石市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六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包括党建经费,且预算一体系化系统将“党建”设为监控字眼,故无法支出此项费用财政系统不能列支党建支出。
二、暂无法立即单独增设专项党建经费科目的原因
受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区级财政收支承压,近年来财政资金重点投向教育领域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经费优先保障在编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校园基础设施修缮、教学仪器设备采购、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等刚性支出。受财政统筹能力、年度预算编制规则约束,短期内难以在中小学年度预算中单独新设“党建工作经费”专项科目、单列专项经费,相关事项需结合后续财政收入增长、预算体系优化分步研究落地。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立足现有经费盘活使用:指导全区中学学校优化校内租金经费统筹方案,细化租金经费使用细则,优先划出固定额度用于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党建经费列支范围,最大限度用好现有资金,丰富党建活动载体。
2.持续向上对接统筹谋划:我局将联合区财政局持续梳理中小学党建经费保障诉求,密切跟踪区级财政收支变化,结合后续财力增收情况,将单独设立党建专项经费事项纳入中长期财政预算改革研究清单,待财政条件成熟后,结合学校党员规模、党组织建制等要素,测算经费标准,按程序申报增设独立预算科目。
3.多渠道补充党建资源:依托党建共建、社会资源联动等方式,引入属地街道、共建单位资源助力校园党建品牌建设,拓宽经费补充渠道,缓解现阶段经费制约难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党建与财政保障工作的关注与建言,我们将持续跟进此项工作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