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6-29 18:09 来源:区教育局    


汪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老年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我区老年教育工作开展现状进行了了解。现结合《湖北省老年教育条例》有关意见及我局管理权限,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资源整合”的建议

此建议与我局拟推进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一体化的工作思路相契合。下一步,我局将主动对接区文旅局和各镇街,共同推动社区居民学校、家长学校、老年学校场地共享,统筹使用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设施,打造“一站多点”的社区学习圈。同时,结合现有老年学校年度教学计划与工作实际,逐步指导其将双休日和夜间时间纳入老年公益课程时段,并建立课程预告制度,方便老年人就近就便参与。

二、关于“建立志愿师资库”的建议

为区内老年学校补充师资是我局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我局拟在征求镇街及老年学校意见的前提下,从区内教育系统在职教师、退休教师中招摹师资,以补充老年学校现有师资。同时,建立并完善全区老年学校志愿师资库,逐步实现库内师资全区共享。出台相应激励机制,将在职教师在老年学校的志愿服务时长计入继续教育学时,并作为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三、关于“设立专项支持”的建议

老年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资金保障。经了解,金山、太子、铁山等镇街老年学校的工作经费目前主要由相关镇街负责筹措。根据《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有关意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政府举办的老年教育机构经费纳入本级预算,政府财政性老年教育经费应向基层倾斜。我局作为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主动担起牵头协调职责,尽快对接区财政部门,确保政府财政性老年教育经费用足用实。

四、关于“完善考核机制”的建议

作为全区老年教育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我局将责无旁贷地挑起重任,积极与相关部门、单位对接沟通,定期会商解决瓶颈问题。下一步,我局计划与区党政办对接,争取自2027年起,将老年教育资源整合、课程开设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纳入对各镇街社区教育工作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建立季度通报机制,确保《条例》明确的“教育部门统筹规划”职责落地见效。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老年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