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7号)要求和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照《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等规定,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已对2025年度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建设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住房保障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黄石市铁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家企事业单位的会计账务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现已完成上述4家单位的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此次检查发现,被检查单位能够真实反映其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遵循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制度。然而,仍存在一些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和改进。主要问题包括:部分支出凭证的相关附件不齐全;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及政府采购相关程序;预算管理不规范,部门经济分类科目混用,未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截至目前,已对上述单位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按时完成整改并回复。
特此公告
开发区·铁山区财政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