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我区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主战场排头兵的突破之年。全区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区人大有关决议,全力以赴抓经济、稳增长、促发展,交出了高质量发展的精彩答卷。
强化财源建设,稳住收入底盘。着力培育龙头企业,不断地涵养可持续税源,实现税收收入11.34亿元;针对我区非税项目征收和资源特点,健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实现矿产资源本级收入2.3亿元。累计完成财政收入16.63亿元,同比增长18.5%,全市排名第一。
加大民生支出,增进民生福祉。民生支出达24.6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5.8%。坚持将医疗卫生、教育、就业、乡村振兴等摆在突出位置。安排教育支出3.96亿元,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政策;安排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9亿元,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安排卫生健康支出0.72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安排农林水等支出1.4亿元,推进乡村振兴政策兑现、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项目。
深化财政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围绕构建财政、金融、投资统筹联动机制,盘活闲置的行政事业性资产和矿产(太平山、云头垴)、土地等资源。依托信息化建设,扎实推动财政预算、电子票据管理等改革,实现财政预算全流程监管,国有资产“预算一体化”全面应用,电子票据管理全覆盖。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组织的区级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和执行、上级专项资金及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编制不合理。一是未按隶属关系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如资产管理系统显示区人社局(医保局)、区组织部均无隶属公务用车,却在2024年预算中都安排了1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区建设局仅1台隶属公务用车,却在2024年预算中安排了2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述部门年初编制的非隶属关系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所对应的公务用车实际均归区党政办所有。二是将校车纳入公务用车范围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初预算中为汪仁中心学校、金山中心学校安排了6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预算项目编制粗放,目标不精准。一是年初预算的大冶湖核心区指挥部工作经费、税务经费等财政代编项目编制不够细化,无对应明细支出,均为打包的工作经费;二是区农业农村局大冶湖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资金、兴隆咀堤防除险加固工程、退垸还湖土地扭转资金、应急经费等项目编制不够细化,无对应明细,且预算执行过程中直接将上述项目资金打包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实有资金银行账户共计2133.91万元,难以对上述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效益形成监管闭环。
(二)预算执行有待加强
(1)部分项目预算执行有待加强。一是2024年财政部门代编预算存在部分项目执行率低。如预算科代编铁山西区污水厂运营50万元,执行25万元;金融科代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68.02万元,执行0.7万元;债务科代编政府债券发行费支出(一般)50万元,执行7.04万元。铁山区经建科代编太平山地质勘查、生态复绿专项225万元,执行125万元;债务科代编政府债券发行费支出20万元,执行5.19万元。二是部分项目预算调整后执行率低或未执行,失去预算调整意义。如区商务局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调整预算140万元,实际执行58万元;区建设局S315省道可行性缺口补助调整预算3000万元,实际执行1000万元;区农业农村局林业专项调整预算270万元,实际执行127.17万元;区招商局招商经费调整预算244万元,实际执行100万元;大王镇派出所维修费调整预算为50万元,实际未执行。
(2)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一是代编预算下达不及时。部分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代编项目未按规定在当年6月30日前下达,涉及17个项目58笔指标,合计指标金额9069.96万元,其中汪仁污水处理运行、农村公益事业、太平山矿地质勘查生态复绿专项等6个项目于12月份下达16笔指标,合计指标金额4438.76万元。二是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提前下达2024年的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2024年省级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等7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合计212.33万元超过6个月未完成分解下达。
(3)部分镇街违规将转移支付资金拨至实有资金银行账户。2024年,太子镇、大王镇、汪仁镇、章山街道4个镇街违规将农村公益性事业、农村综合改革、就业资金等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27.74万元拨至实有资金账户。
(三)区级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
截止2024年末,开发区非税收入有1156.21万元滞留财政专户,应缴库未缴库。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一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出租出借资产,因产权问题未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管理,导致国有资产账实不符,如金山街道办事处、太子镇政府、太子镇财政所、区市场监管局等。二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程序不规范,未按规定先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拟出租的资产进行评估,再根据评估价值作为招租底价进行公开招租。
(五)预算绩效管理不够严格
2024年区财政局对部分“二上”评审后增加的预算项目未补充开展绩效评审批复,如招商局宣传推介项目预算100万元,农业农村局应急专项预算100万元。
(六)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
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及经济分类科目使用不规范,如区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指标32.86万元,使用部门经济分类30209物业管理费;阳新县太子中学校园保洁指标0.5万元,使用部门经济分类30211差旅费;区农业农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8笔指标共计2.56万元,均未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济分类。
(七)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对2023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整改落实。审计查出6项问题,已整改5项,持续整改1项,持续整改问题具体为非税票据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因上级正式文件尚未出台,区财政部门暂无法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尚未完成。但电子票据管理的改革已深入推进,除区城管局外均实现了电子票据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7个单位及1个卫生院开展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涉及5家单位,金额144.13万元,包括区政法委无驻村工作任务却违规编制驻村工作经费预算2万元和区文旅局公共文化建设预算28万元编制不科学;区文旅局资金使用不合规,挤占上级专项资金、向独立社会团体安排基本支出涉及97.15万元;区司法局、大王镇卫生院、区统战部、区文旅局财务报销和账务处理不严谨,涉及16.98万元。
(二)“三公”经费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方面
涉及3家单位,金额4.52万元,包括区司法局无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区政法委、区宣传部违规支出工作日中午加班误餐费0.12万元;区宣传部2个培训班次超标准开支培训费共计4.04万元。
(三)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涉及4家单位,金额75万元,包括区宣传部、区统战部、区文旅局、大王镇卫生院账面使用虚假三方询价资料进行报销支出12万元;区宣传部购买2023年、2024年的通讯员网评员培训服务34万元,未遵循以事定费、讲求绩效的原则;区文旅局账面支付2023年至2024年期间轮滑教练劳务服务支出29万元,未见合同约定的轮滑教练全年训练和参赛计划、参训人员名单、参训记录等履约资料。
审计指出问题后,各相关单位十分重视,已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的问题,部分单位与区财政局主动对接,在以后预算年度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结合工作实际编制项目预算,区司法局和区统战部已清退多发放的补助0.26万元;对“三公”经费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方面的问题,各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已退回违规资金4.16万元;对政府采购管理方面的问题,4家单位今后加强财务支出审核,相关单位对政府购买服务制定量化考核指标。
三、重点领域项目审计情况
(一)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方面
通过对2021-2023年区本级安排学校建设与维修改造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湖山小学、路平小学、黄金山实验小学、四棵中学、鹏程中学等5所中小学新建及改扩建存在部分问题:一是5所学校的建设与维修改造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不到位;二是5所学校的建设与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政府采购不真实、存在个人借用多家建筑企业资质承揽工程行为;三是部分建设与维修改造项目拖欠工程款,影响我区营商环境;四是部分学校改扩建工程未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针对以上问题,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进一步规范校园建设工程管理。制定并印发了《教育系统采购项目服务单位或机构遴选制度》、《教育系统采购业务合同管理制度》、《教育系统校园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项目日常监督职责,定期开展项目建设资料专项检查,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政府采购规范、工程项目建设流程及档案资料管理的培训。
(二)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方面
主要围绕提供健康证明、落实基本公卫服务、规范诊疗服务收费等方面进行审计。结果表明,区卫健局及辖区卫生院在推动全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具体执行中仍然存在部分问题:从提供公众健康证明角度,发现了部分卫生院在未按规范流程检测全部项目的情况下,向受检对象出具了健康证明的问题;从落实基本公卫服务角度,发现了区卫健局监管不到位致使卫生院拨付村卫生室基本公卫资金比例低于40%的问题;从规范诊疗服务收费方面,发现了部分卫生院违规收取医疗费用,套取医保资金的问题等。
针对以上问题,区卫健局、各相关卫生院积极整改,进一步规范开展区域医疗卫生工作。针对违规办理健康证明的问题,相关卫生院按照规范流程完成了全部检测项目;针对拨付村级基本公卫资金比例较低问题,在区卫健局的监督下,各相关卫生院制定了新的村卫生室基本公卫资金拨付方案,按照分配的工作足额向村卫生室拨付公卫资金;针对违规收取医疗费用问题,各相关卫生院将多收取的医疗费用逐步退回至医保账户和患者,并在今后的诊疗服务中加强对收费情况的监督。
(三)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方面
重点关注了太子镇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的效益问题,揭示了衔接资金未按项目计划使用、部分资金和购置的设备闲置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太子镇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已收回了闲置的衔接资金73.81万元,后续根据新的项目安排再投入使用;对闲置的设备统筹加以利用。
四、公共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2024年完成投资审计项目2个(投资额达9.79亿元),分别为汪仁镇沿山片工业板块还建房(王贵二期)项目及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宇·倚湖园还建房项目。在审计过程中揭露了建设单位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签订与招标文件实质内容相背离的合同等22个问题,发现问题金额3459.16万元,提出审计建议6条。
审计指出问题后,被审计单位按照要求已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节点,节约和挽回财政资金2111.6万元。
五、追责问责情况
2024年,区审计机关向相关单位移送问题线索6条,涉及资金12.19万元,全部查实并处理完毕,共处理处分4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2人)。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编制质量,发挥财政资金绩效。要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按照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总体要求,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预算刚性约束。加强财会监督,严管公共资金收支、严查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及时高效。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加快国有“三资”清理盘活,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加大资产资源整合利用,拓宽财力来源渠道,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四)规范民生资金管理,促进政策落地见效。要进一步压紧压实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强化教育、医疗、养老、社会救助等重点民生领域服务保障。加强民生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民生资金效益,推动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见效。
(五)强化投资项目管理,筑牢安全效益防线。加强源头治理,严格执行招投标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投资过程、工程质量控制,挤干工程造价“水分”,提高投资效益。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问题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审计意见或审计整改函,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依纪依法移送有关单位处理,并全部取得反馈。有关镇街、区直部门正在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审计局将认真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区审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深化和自觉运用党对审计事业的规律性认识,更加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认真按照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区、全市建功建成支点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