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6-02-28 20:22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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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2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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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根基。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其纳入全局工作总体布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要求深度融入年度工作要点与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内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的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能力,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二)深化审批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清、减、降”措施,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率。2025年,共高效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3个,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132张,并实现持证单位执行报告提交率100%。创新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帮扶机制,局领导带队下沉包保重点企业36家,累计协调解决环保问题100余条,积极协助企业争取环保专项资金300余万元,以法治手段引导和保障企业绿色转型、健康发展。

(三)严格规范执法,维护环境法治权威。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持环境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2025年,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件,实施罚没款80余万元。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精准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探索“监管+服务”新模式,全面推进企业环保“一企一档”规范化、动态化管理。目前已为152家企业建立涵盖环保手续、排污许可、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等内容的规范化档案。结合档案管理,组织开展了4次环保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精准指导企业明确环保责任与义务,推动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自觉践行绿色生产方式。

(五)强化普法宣传,构建全民共治格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融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督察整改、服务企业等全过程。围绕“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教活动4场,累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守法告知书等2万余份。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平台,发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相关稿件10余篇,积极宣传法治实践与成效。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普法活动,辖区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及参与度显著提升,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初步形成。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历史遗留、复杂敏感环境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在“放管服”背景下,对企业的事中事后精细化、差异化监管水平仍需加强,智慧监管手段应用有待深化;三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宣传形式需进一步创新,以满足不同对象的法治需求。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法治创新能力有待增强;现代化监管技术手段的应用和整合需加快推进;普法工作的精准滴灌机制尚不完善。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5年,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主持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坚持带头学法,组织并参与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不断提升自身和班子成员的法治素养。三是坚持依法决策,健全内部决策机制,确保重大决策于法有据、程序正当。四是坚持严格督责,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干部考核,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依法履职。五是坚持示范引领,带头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和帮扶,推动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有力带动了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分局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发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强化法治能力建设。深化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严守生态环保底线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加强政策辅导。强化审管衔接,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做到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

(三)持续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强化科技赋能,积极运用大数据、无人机、在线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提升智慧监管、精准执法水平。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两法衔接”。

(四)持续增强普法宣传实效。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差异化、精准化普法。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增强普法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