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湖北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要求,现将开发区·铁山区铁山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开发区·铁山区铁山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范围划定共14个图斑,土地类型为林地,面积共计372.08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开发区·铁山区铁山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开发区·铁山区铁山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影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