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案件名称:厦门市汇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黄石建材厂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厦门市汇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黄石建材厂
主要违法事实:擅自将水洗线产生的污泥(一般固体废物)外运倾倒在扬子商砼南侧荒地上。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七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处罚人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处罚内容:处壹拾壹万肆仟元(¥114000.00元)罚款。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