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黄环罚〔2025〕开铁1号

日期:2025-01-24 10:29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索引号000014349/2025-22928 主题词
发文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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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案件名称:黄石市众兴爆破服务有限公司违反突发环境事件管理制度案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黄石市众兴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210日,我局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

行政处罚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处罚人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15000.00)

决定作出机关: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