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民政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6-01-21 15:03 来源:区民政局    

索引号000014349/2026-14723 主题词
发文单位区民政局 效力状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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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我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和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部门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区人大审查监督。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表1)

二、收入表(表2)

三、支出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九、项目支出表(表9)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10

第三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必须包含以下三项,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机关运费经费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评价结果

部分:名词解释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民政局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2、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负责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负责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婚姻登记管理。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6、负责殡葬管理。负责国家有关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的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7、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老龄工作,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的实施,承担老龄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8、负责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的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残疾人精康工作发展。    

9、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童伴妈妈、标准的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10、负责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的实施。指导全区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社会捐助款物的接收、储存、运输和发放。

11、负责民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管理和使用。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局单位为一级行政预算单位。民政局与残联为合署办公。

(三)部门人员构成

部门人员构成:本单位在职7人,离退休14人。在职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3人,事业管理人员4人。包干(差额)编制0人、自筹编制0人。

二、202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三、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度预算总收入7190.06万元。比2025年增加173.6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增加10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减少140万元;残疾人两补增加199万元;其他项目略有增减变动。

本单位2026年预算总支出7190.06万元。比2025年增加173.6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增加10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减少140万元;残疾人两补增加199万元;其他项目略有增减变动。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预算总收入是719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9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万元。比2025年增加173.6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增加10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减少140万元;残疾人两补增加199万元;其他项目略有增减变动。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预算总支出是719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06万元、项目支出698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比2025年增加173.6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增加10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减少140万元;残疾人两补增加199万元;其他项目略有增减变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单位2026年财政拨款总收7090.06万元,比2025年增加73.62万元。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减少140万元;残疾人两补增加199万元;其他项目略有增减变动。

财政拨款总支出7090.06万元,比2025年增加73.62万元。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减少140万元;残疾人两补增加199万元;其他项目略有增减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财政拨款总支出7090.06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三、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科学技术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090.06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九、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类万元,占本年支出0%

十、农林水事务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十二、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类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7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6.49万元、津贴补贴13.28万元、奖金39.74万元、绩效工资8.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7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万元、住房公积金12.2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59万元;

公用经18.29万元:包括办公费5.6万元工会经费2.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相比增加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5年相比增减无变化。

4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数0人。2025年相比增减无变化。

(八)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如下: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为57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金额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服务类采购的预算金额5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二)机关运费经费:人均0.8万元,合计5.6万元。包含办公费5.6万元

(三)若公开表格中有空表,要单独说明:我部门或单位无此项内容,本表无数据。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评价结果: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款的资金。

2、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