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部署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及责任分工,确保了机构人员的稳定性。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信息发布工作,基本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区司法局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根据全区编办的部署,结合区司法局实际,在政务服务网上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等内容。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司法局严格按照标题简洁规范、格式正确无误、内容翔实丰富、归类准确清晰,方便公众查阅的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 0 | 0 | 0 |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15 | 10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 
| 行政处罚 | 0 | 5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未受理行政机关收到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2.重复申请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的信息不够全面。二是政务信息上报及时性、准确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开发区·铁山区司法局
2021年1月19日
 
          
